金兰殊的心就是如此,又高傲,又脆弱,敏感又多疑。
他知道这样的自己肯定是讨人厌的,可这样也没关系,横竖他也讨厌别人。
他对于不喜欢的人不愿意多了解,但当他想要了解别人的时候总是得心应手。
就如同在实习期,他很快就了解到如何能做到“和别人一样”。除非是人事部的同事亲手送到你桌边,否则纸巾、笔等等的“个人用品”不能亲自去领,显得没风度。因此,桌子上不能放公司配发的抽纸,得放楼下超市卖的3到5英镑一盒的抽纸巾,写东西用的是精美钢笔,装咖啡的杯子要是手工店里的制作或者是牌子货,润手霜等等更不必说,谈吐要足够风雅,不提一个“钱”字,但一呼一吸、一举一动间都要烧着钱,方是“大家风范”。
金兰殊从小到大觉得自己家境良好,学习更是优秀,向来心高气傲,被“钱”这个字扇了几巴掌。
但他这个人,脖子是钢筋做的似的,被狂扇多少个耳光,还是高高地昂着头,一脸的死不悔改。
钱当然就不够用了。
父母打电话问金兰殊钱够不够花,金兰殊还是梗着脖子说:“没问题。”
金兰殊挂上电话之后,看着银行账户的存款,非常感慨,他甚至开始接起了自己鄙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