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书,只是后来家道中落这书也念不下去的,跟一个老娘相依为命。丘谭本人有副好皮相,十七八岁时生得唇红齿白的小白脸一个,挺招姑娘家喜欢,这不就被人看上了让他当上门女婿,丘谭也算是能屈能伸的,日子都过不下去了,还在乎什么传宗接代的事,最主要的是当时老娘病重急需银子,所以一咬牙就带着老娘入赘了。
起初两年日子过得挺安生的,丘谭老娘的身体也有了起色,有人赞丘谭是个孝子,而且他娘子相貌也不差,所以有人说他走了狗屎运了,可这狗屎运也就短短两年,他岳父去外地取一批货,却在回来途中遭遇劫匪人货两亡,消息传回来岳母伤心之下没过多久也跟着去了,于是丘谭的娘子成了当家人,没人压制的她不再遮掩自己的本性,自己男人看腻了,跟铺子里的伙计也能眉来眼去勾勾当当。
一次跟外面男人苟且时被丘谭老娘撞着,不是丘谭赶得及时,丘老娘差点一命呜呼,不过身体又迅速衰败下去,他娘子索性破罐子破摔,甩了丘谭跟那人住到一起去了,这当时在镇上简直成为奇谈,虽然那女人名声糟糕到了极点,但丘谭也没好多久,多少人笑话他光长了副好相貌却是银样蜡枪头,否则怎会连一个女人都留不住。
跟那女人苟且的男人不是旁人,就是黄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