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湖旁的秋芷阁见面,霍宁珩接过陆莳兰的册子,认真听着她的想法。
陆莳兰便讲解自己书写的内容:“四爷,我想着都察院基本都是事后处置,在事前的监督、预防与宣教上,却是几乎没有。我认为,除了要大力查办案件,更得抓防贪、教育。”
“因此,都察院现有的巡、查、惩几大职能,依旧是要有的。除此之外,内察司还要强化防与教。”
“我想设一个防教厅。这个防教厅,一是要负责调查了解各部各地的工作实际规程,建立完善制度,还要对现有流程中有贪腐风险与漏洞之处及时做出修订。
“二是要将对防治贪腐的宣教提上日程。要有详细的宣教计划,宣教正确的为官之道,还要以案示警,时时从思想上震慑官员,且将百姓亦发动起来,拓宽线索来源渠道。”
“此外,便是还想设立一个复察厅,定期提审三法司与各地按察使司审办过的案子,作为监督之上的监督。我曾有一个吏员友人,便是因司法**而家破人亡,从而走上一条不归之途。”
“至于人员的配置上,我希望能招揽到熟悉律法、精擅工程的测算、账目术算、文赋的各类优秀人才。”
“当然,这些都是初步的考虑,若是有不恰当之处,四爷只管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