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重生末世捡个郎君 > 第103节
    奇身边。
    毕竟方奇可是能在血衣和程方奇之间周旋的人,而血衣和程方奇身后都有着远古生命,如果炎康市还有第三只远古生命,那最有可能拥有的就是方奇了。
    “我还有一件事想问一下”吴志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
    “什么事?”血灵打了个哈欠问道。
    “子母食脑虫确实是虫子,她叫食脑虫还情有可原,但是你又不是虫子,为啥要叫血魂虫?”吴志小声问道。
    “因为我也是虫族啊”血灵说着,身体瞬间变成了一只巴掌大小胖嘟嘟的血红色虫子,这虫子看起来十分的萌,血红色的身体在火把的照耀下,犹如闪光的红宝石^#o
    吴志睁大着眼睛,这血灵的卖相可比母虫好看多了。
    “其实在远古活下来的生命,大多都是虫族,因为我们虫族个头小,而且善于隐蔽”血灵说着又变回了婴儿的模样。
    吴志点点头,确实,虫族的生存能力确实比其他种族要高一些。
    “说了这么多,我有些累了,等会我回到棺材里,你就把棺材带回你家,我以后就跟着你了”说完,血灵躺会棺材里,棺材的盖子又重新密封上,四周重新陷入了平静。
    吴志在原地站了一会,还是去把那血色的棺材抱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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