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跟穿了双高底靴似的,她不得不把鞋脱下来磕泥巴。
刚把两只鞋上的泥巴磕下来,在芦苇荡里打野鸭的那两个人也从里面钻了出来。
夏喜平下意识地抬头瞟了一眼,走在前面的是一个年约十三四岁的半大孩子,长的眉清目秀,腰上挂着一个小渔篓,手里拎着一只肥硕的鸭子。
后面跟着的那个,夏喜平见过,就是在镇卫生院门口跟她搭话的那个小伙子。
小伙子里面穿了一件灰衬衣,外面套了一件黑色的夹克,下身一条同色系的裤子,裤脚被束在了高帮靴里,肩上扛着一杆猎枪,嘴里叼着一根草,匪里匪气的,却又男人味十足。
用一句现代话来形容,这人就是一个行走的荷尔蒙。
虽然这个人比较养眼,可夏喜平对他的第一印象并不算好,所以她只是瞟了一眼,装做没认出来,把鞋往脚上一套,站起来打算走人。
哪成想小伙子看到她后,眼睛一亮,急步走到她跟前拦住了她,“原来你是夏家寨的。”
夏喜平虽然对这人的印象不是很好,不过人家好歹帮她照看过孙慧慧,又是主动跟她打招呼,她不好不理人,便“哦”了一声。
“我叫韩卫东,你姓夏还是姓杨?”
“夏。”
“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