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问我意见。我等了七年,也不差这几天,自然没有问题。
朱璃婚礼前一天,李旬送了套礼服到山上。
“明天下午宋总会来接您一起去婚礼现场。”她将套着防尘袋的衣物交给一旁佣人,又说,“没想到宋总真的会亲自跑一趟,您果然料事如神。”
我要是真的料事如神,怎么会料不到他要带我一起去?
一想到要再见朱璃他们,我就觉得头疼。
“我能不去吗?”我问李旬。
她一愣,有些为难:“这……您是身体不舒服吗?我要不帮您跟宋总说下。”
“算了。”我轻叹口气,就算说了他也不会同意,我又何苦让李旬来回折腾。
晚上我将礼服拿出来挂在一旁,拉开防尘袋时,一眼发现外套胸口别了枚金色的伯劳鸟胸针。
这胸针实在非常具有宋柏劳特色。展翅的伯劳鸟被桂枝环绕,簇拥的花朵嵌着细小的珍珠,精致得就像枚艺术品。而且……我掂了掂重量,是纯金打造的。
我将它举过头顶,放在灯光下细瞧。
这应该是宋柏劳想出来的新“标记”方式吧,戴上它,也就被打上了“宋柏劳”的烙印。无论是谁看到,都会明白我是他的所有物。
翌日下午,换好礼服,坐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