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好。
等她弄明白了到底是怎么回事之后,她的踪迹暴不暴露就不重要了。
胡伯领命而去,不久之后便领着几个年长的婆子从后院出来,打孟彤等人的马车前经过,则胡伯领着往另一侧的厨房去了。
等人都过去了孟彤才从马车上下来,熟门熟路的进了后院,直接就往胡清云的书房摸去。
彼时胡清云正蹲在书房门口的台阶上,一边盯着垂花门的方向,一边啃着一只鸡爪。
啧!就这形象!说实话,说出去都没人相信这人会是个二品大员。
“师兄,你这日子过的挺逍遥的嘛!还有鸡爪可啃。”孟彤乍然见到这么一盘鸡爪,也挺惊喜的。毕竟一只鸡就两只爪子,这么一大盘鸡爪,不杀个十来只鸡,可弄不到这么多鸡爪子。
而且在大周朝的富贵人家里,摆在饭桌上的鸡一般是见不着鸡爪的。因为照大周人的习惯,觉得鸡爪是腌臜物,吃鸡之前都是要先去了爪子的。
就连在穷人家里,在这个以肉为贵的时代,人家吃鸡的重点是鸡翅、鸡腿、鸡胸、鸡背,就连鸡屁股都被认为是美味,可就没谁是特别喜欢鸡爪子的。
孟彤身影一闪,伸手就往台阶上放着的那盘卤鸡爪抓去。
胡清云压根儿没想到孟彤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