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看看!”
“队正你等等。”一人道,“你看到那面大旗了没有,跟着大夏军最后一拔人进来的。”
那面大旗是杏黄色,镶嵌着红色的边边。
若让赵平安说,这配色实在是乡村土豪风,品味低得很。但有的人就是爱现,而且也有现的没资格,因为那旗子上面绣着一个大大的字:秀!
大夏国的五王子,最勇猛,武力值最高,据说可拉两百石长弓的五王子,名叫金秀。
“龙州军的领头的都来了,他们是不会退的,一定会拿下志丹和金汤,说不定还要直逼延安府。”又有人道。
“正因为看到他们五王子,老子才要出去。”小头目抓紧手中刀,但手心汗湿到根本握不紧,心也如擂鼓般狂跳,“擒贼先擒王,只要把他杀了,龙州军必乱。”那时,说不定穆大将军会找到一点机会反扑,后方就保住了。
“队正,别冲动。不是我长他人志气,灭自己人威风,可是你……”
未语之意太明白了:就凭你?怎么杀得了金秀?先不说双方的武力值对比,单只想要靠近过去就不行。还没接近就死了,最多是个炮灰,还是连渣子也剩不下的那种。
“我知道我不够个头儿往前面去。”小头目却深吸了口气道,“可是,我做不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