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十二年,道范军每月月底必带一家老小去一回孟家,而每月月底是孟家吃肉之时......”
“范李氏二叔李逞,与其同村相距不远,据他所言,自孟薇被范军收养后,每日卯时初起,家中一应事宜皆由其办,其两位表弟与范军夫妇稍有不渝便棍棒伺候,村民不少见其被打的浑身是伤心有不忍,其两位表弟......”
......
一桩桩一件件,皆是从那些村民口述记录,而内容无非都是范军夫妇日子多么逍遥,手头多么宽裕,接管了那么多的财产不说对外甥女视如己出,甚至连对待下人都不如,而后因为总是苛责孟薇,让村子里不少以往和孟薇父母交好的人家看不下去,受不了村子里的人指指点点,就想出了将孟薇卖了换钱的法子。
而且在将孟薇孤身一人卖了之后,当天离范家近的人,还能够闻到一阵红烧肉的香味,而他们村子离镇上有五六里路,早上去中午才能回来,村人作证,范家当天并未去镇上。
也就是说肉是早就买好了的,如果范家的情况真的那么揭不开锅,那怎么还会有钱买肉?
如果真的疼孟薇,怎么会等到孟薇离开了再吃肉?
显然是不想给孟薇这个‘外人’吃罢了。
外围的不少人,从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