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云迟立在她身旁的身子,一半靠在桌案上,幸好羽毛笔很轻,很好用,即便写不出字迹风骨,但写出来的字迹依旧十分漂亮。
云迟在一旁看着,她从没见过她提笔写字,如今一见,方才知道,她写得一手好字。
以她这般不受拘束的性子,他很难想象她是如何练就这样一手好字的。就如她的武功一样,他以前以为她没有武功,但她偏偏有着惊人的武功。
他以为她的字不会多好看,但偏偏这般字迹,当世名家大儒,怕是也要称赞一声好和难得。而且,这还是她手骨无力的情况下,若是手骨有力,这字迹便是价值千金也当得。
尤其是她竟然可以随意地变幻字体,时而狂草,时而周正,落笔虽然乏力,但行云流水,连他看着也不由得赞叹。
花颜简洁明快地写了一封不算短但也不长的信函,信中所言,皆没避讳云迟。
她觉得,既然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她与云迟要一直走下去,自此后,除了坦诚,还要找到彼此都能和顺的相处之道,一生还长得很,过得愉悦是一辈子,痛苦也是一辈子,她是个天生向往愉悦轻快的人。
一封信写完,她递给云迟,“你来帮我用蜡封上。”
云迟颔首,接过信函将墨迹晾干,然后用蜡将信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