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被咬得血痕,心跳猛烈撞击肋骨,像是要挤破胸腔般。
    “你的鞋子忘在我家了。”傅斯年手中提着一双黑色细跟高跟鞋。
    “……”
    余漫兮傻了眼,自己光顾着拿包,光着脚跑回家都浑然未觉。
    房东大姐则被吓得语无伦次,再看到余漫兮脖子上的咬痕,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早上来敲门,压根不是睡着了,而是……
    根本没回家。
    在隔壁过夜的。
    “那个余小姐,我先走了,呵呵……”房东大姐累得外焦里嫩,这傅斯年她是接触过的,很闷的人,整天关在屋里,这余漫兮现在又是个红人……
    她忽然发现自己知道了什么不得了的八卦,兴奋不已。
    “怎么?不要了?”傅斯年站在门口,手中仍旧提着鞋子。
    “要!”余漫兮一把夺回高跟鞋,“谢谢,我要准备一下去上班了,失陪。”然后就把门砰得撞上。
    傅斯年盯着紧闭的房门看了两眼。
    呵——
    她明显记得昨晚的事,这是典型吃干抹净不想负责啊。
    ……
    余漫兮简单化了妆,用了许多遮瑕膏、粉饼试图掩盖脖子上的咬痕,怎么都能看出点痕迹,最后时间来不及才扯了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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