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只是他认识吴瑜。
    吴瑜打小就不一样。
    那年代家家户户都穷,甚至吃不饱饭,衣着什么的也格外邋遢。别的大姑娘,穿着打补丁的大破棉袄下地搂草。可她每天都把衣服浆洗得干干净净、编着整齐的大辫子。
    吴瑜是几个村公认的村花。
    凌志成知道,吴瑜不愿意过村里的苦日子。正好那年代恢复高考,为了能追上女神,他发奋苦读,考上了大学。
    吴瑜也考上了中专,进了卫校。
    大学毕业,他放弃了导师的挽留,也放弃了大城市里的工作,选择回到平城,安置到一家国有企业。
    他比吴瑜更早成为正式工。
    第一个月发工资,他给吴瑜买了双时兴的皮鞋,鼓起勇气向她表达心意。
    惨遭拒绝。
    失恋后他整个人浑浑噩噩,经过领导多番开解,终于快走出来时,吴瑜却主动联系他,并且答应嫁给他。
    立刻、马上!
    凌志成觉得这有点不对劲。可犹如沙漠中渴了好几天的旅人看到绿洲,他已经顾不得其它,当天就去扯了证。
    九个月后,女儿降生。
    昏迷中的世界依旧一片漆黑,如关闭了灯光的电影院。过往那么多年,无数片段从漆黑的幕布上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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