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硕大的塑料袋,笑眯眯的看着叶明珠:“傻丫头,到午饭时间了,我从莫婆婆家给你带了你最喜欢的小羊排,正好她家还有刚从江里捞的鲈鱼,知道你爱吃,还专门给你清蒸了一条,趁热赶紧来吃吧!”
    莫婆婆是临江市有名的一家私房菜馆,做饭的就是姓莫的老奶奶。地处郊区,非常偏僻,路也难走,知道的人并不多,但只要吃过一次,基本就再也难以忘怀。
    前世叶明珠的确喜欢是莫婆婆的菜,但莫婆婆已经年过七十,一天午饭和晚饭都只做一桌,不管你是达官显贵还是富可敌国,都只按预定顺序排序,谁的账也不买。
    以前也发生过仗着自己家里有几个臭钱,想强行插队的纨绔扬言说不给他做就砸了莫婆婆家,但还没等他摸到莫婆婆家的门,这个纨绔就在临江市消失了,就连他老爹,也莫名其妙额破了产。
    自那次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敢挑衅莫婆婆的规矩。
    记得前世,叶明珠也跟着叶天玺吃过几次莫婆婆家额饭,每次都好吃的让叶明珠差点把舌头吞下去。
    叶天玺到美国后,叶明珠为了讨好封翎,也动过带封翎去莫婆婆家吃饭的念头,但一打电话,听说饭都排到半年后了,也就只好放弃了。
    再后来,自己死前半年,莫婆婆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