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的晚上,s社的社长亲自给崔明俊打了个电话:“崔社长你好,这么晚了还打搅你真是不好意思。不过有不可得罪的大人物花了高价,希望我们在明天发布一个新闻。我考虑到新闻里牵涉的当事人和崔社长关系匪浅,觉得还是应该先征求过崔社长的意见再做决定。”
“哦?是什么样的新闻,竟然还劳动了社长大人?”崔明俊不动声色地反问。
s社社长呵呵笑了两声:“自然是金影后和东方神起的队长的新闻。我们的员工非常幸运地拍到了两人在一起的照片。”
“那您应该找jyp和s.m谈价钱。怎么会想到先找我呢?”崔明俊避重就轻,并不接他的话茬。
“崔社长是知道的,最近想搞s.m的人不少。要是被人知道我手上明明抓到了他们的把柄却和s.m私下抹平,那我就是在得罪人了。”
崔明俊淡淡地说:“您这样会坏了规矩。”按照行内的规矩,拍到了明星的料,是要优先通知明星的经纪公司的。除非经纪公司出不起让人满意的价码才可以爆出来。当然特殊情况除外,比如需要为某些事情转移民众注意力的时候。但是s.m已经连半壁江山都贡献出来了,还揪住不放是不是太过了?
不,s.m是被迫,不是自愿。这和h.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