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他并没有想象这般平静,而是在算计。
律师顿了顿,转身看了眼一月,在得到同意点头之后,拿出了破旧的小笔记本。
这自热就是当初米胜见过的。
再次见到,也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神情。
果然,在律师呈上内容之后,米胜就开始了似乎早已经准备好的说辞:“这些,不过是葛有年幼时小孩子玩乐过家家的小物件。”
既然是小孩子过家家玩乐的物件,自然做不得呈堂证供。
米胜的意思,很明显。
“既然你要这么说的话。”一月咬了咬唇,起身:“法官,我这个人呢,可能因为年幼的经历不怎么好,人就有些偏激,关于有些事情呢,我记得特别清楚,哪怕是细节。”
“比如,小时候,妹妹有的东西,而我没有的东西,玩具,零食。”
“在什么地方买的,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所以,这本账本.........”
“另外,米先生口中和我母亲达成的所谓条件,第一,她在给您带女儿时,就有做零工,这期间的零工费用,都被用在了家用上,米先生的所谓只需要带孩子,而你养家的说法并没有成立。”
不成立?
米胜眉头一皱,张口就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