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还是没有一点关于眼前少年的印象。
郭奉看着眼前常盛那张呆傻中带着迷惑的脸,暗骂一声自己也是蠢,他一个憨人,怎么可能记得那么多年前的事情,还是自己说吧。
“五年前,在我十岁的时候,风都城出了一个非常有名的官司,一个穷人,打官司赢了当时在风都城也很有名气的一个富绅。当时帮穷人打官司的就是我的父亲,也因为那个官司,富绅对我父亲新生恨意。在十天后的傍晚,他就买通江洋大盗,潜入我家,打断了父亲的双腿,还抢光了我家所有值钱的东西,抢不走的,就连头房子一起放火,一把火全部都烧的一干二净。”
郭奉脸上露出了复杂的神情,仿佛又回到了五年前:“当天夜里,我背着已经断腿的父亲好不容易从大火中跑出来,第二天,天亮的时候,我们已经失去了一切,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焚烧过后的家。这时候,常盛少爷你正好路过我家。”
“您或许是看我和父亲可怜,当时您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扔给了我。就是那笔钱财让我和父亲度过了这一生中,最困难的一段时间,如果没有那笔钱,我和父亲的或许早就饿死在街头,也不会有后来的断腿郭了!”
说着,郭奉弯腰,对着常盛深深一稽,道:“您的大恩,郭奉一声不会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