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城来到了当年刚建立的诺克萨斯。随着年份增长,他变得越来越暴力,越来越疯狂,越来越古怪难懂,当然,这些变化只不过让他在诺克萨斯士兵的心中变得越来越高大而已。他喜欢打仗,不,是爱打仗,几乎每一场诺克萨斯进行过的战争他都参与过,而且从来没输过。在诺克萨斯社会各层人民眼里,他是广受喜爱的民间英雄、无畏无赖的凶猛战士、诺克萨斯的意志化身、帝国士兵的仰慕偶像、长官眼里的定时炸弹、贵族鄙夷的送死小卒……
简而言之,克烈用两个字来形容,就是:莽夫(滑稽)。
三日后的下午。
纳沃利的伊尔镇,克劳德跟斯恺的房间。
“啊......嗯....哈......”斯恺从房间里传来一阵阵的娇喘声。
“要再用点力吗?”克劳德的语气里带着点责怪,问道。
“啊.....不要啦~嗯~.....疼~”
“好吧。”克劳德正在为斯恺的脚腕上用药膏搽着。“马马虎虎的,走路都不小心,还好只是一箱生理盐水,要是把抗生素给摔了咋办?”
昨晚菲兹拉来了一大堆医疗跟食物补给,所有人都去搬货去了。大大咧咧不看路的斯恺抱起一个大箱子没注意脚下,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