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的地方文了字。”
    很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很不值一提的语气。
    可容见知道不是的。
    他脱掉了明野的衣服,浑身上下一共有十七个文身,全是用黑色颜料刺下的梵文,容见一个字也认不出来。
    然后,容见又脱掉了自己的衣服,受伤是在十一年前了,很多伤疤已经淡去,练痕迹都找不到了。
    疤痕会淡去,文身却会留一辈子。黑色的颜料洗都洗不掉,明野没想过忘记。
    明野在这十一年间的生活,容见只瞥到这微末的一点,就快要被苦涩淹没了。
    容见沉默了很久:“你在想什么?”
    那时候明野在想什么?
    其实明野也不能确切地分辨出那时的想法。
    最开始还是不想忘记。容见受了伤,他也愿意尝,即使两种苦头不能相提并论。
    明野本来打算在身体同样的部位纹上相同的疤痕,后来又不这么想了。
    他想:世界上大概是有神的吧,否则他为什么会从三十岁回到十八岁。
    那么赎罪或是祈福会有用吗?
    可能会有。
    于是,一个永远不会许愿,相信自己能做到一切的明野,因为人力不可及,而开始相信神佛,会向神佛许愿。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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