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了巨大的关注。
强迫陪酒、血泪陷阱,哪一个抛出来,不足够吸引眼球?
立刻就有懂法律的专业人士拿了放大镜,一条条开始分析那两份合约,可还没等这些人整理出结果,忽然地,就有一位著名的大律师发了一篇文,专门针对这两份合约,做了一个详细的解读!
解读长文的名字就叫:《带你火眼金睛,识别商业合约中的那些潜在巨大陷阱》!
……
群众们充满好奇地一看,立马就全跪了——哎哟我的妈!这是什么玩意,演艺圈给新人的合约都这样惨、这么苛刻的吗??
所有工作没有选择权,决定权全部在公司,违背公司意愿拒接的话,视情节轻重,赔偿合约标的金额五倍以上??
我拒绝一个一百万的商业合同,最少赔偿五百万?
然后,由于公司为包装艺人而付出了先期成本,且在日常管理中需要巨大开支,所以,艺人和公司的经纪约分成,给林巧巧的是三七,而另外一份,竟然真是二八??
不是八二,是二八??一个一百万的合约,公司躺拿八十万吗?
就算是对娱乐圈再不懂的,也知道这个比例过分了吧?
林巧巧抛出来的这份合约,指明了是本公司一个十八岁艺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