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
那个混混头子叫刘宇。是市里某民办企业老总家的儿子。
染了一头小黄毛,又有钱,天天就喜欢带着一群走狗小弟在学校里横行霸道。
某一天,突然就在走廊上拦住了程彻。
嘲笑他土气的穿着、没品位的黑框眼镜。
不久,刘宇开始带人掀程彻的课桌,撕他的作业,把他的笔全部丢到窗外,把他整个书包扔进厕所水槽里。一群人抽着烟,在一旁哈哈大笑。
再后来,更开始埋伏在他放学的路上找他的麻烦,甚至到程彻打工的店里恐吓,吓得老板不敢再继续留用他。
程彻的生活,本来就难。
非常需要打工的那点钱,可那些人却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地找他麻烦。
从小到大,对他来说人生本来一直都在雪上加霜,没想到高中又会遇上一群神经病,时不时跑过来狠狠补上几脚。
……这样的日子,真的好没用希望。
纵然再怎么坚强,程彻最终不过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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