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酒店旁的超市时,路过了一辆停在路边的白色福特,那时候应该还不到十一点。而当她从超市时,时间已经过了十一点半,可那辆车还在。
快到十一点四十的时候,几辆飞速开来的车也停在了路边,据她后来所知,那些应该是无标志的警车。警车停下来的时候,她看见,白色福特打开了车门,可却没有人出来。警车里的人慌慌张张地冲进了酒店,紧接着,白色福特的车门就合上了。
她看着那福特发动引擎驶离了大酒店,正好与紧赶来警车大部队完美错过。白色福特路过她身边时,她注意到,那开过的车门门框上,多了个血拇指印。她保证那个血拇指印在自己进超市之前是并不存在的,她也保证那一定是血迹,为了证明这个,她还拍了张车路过时的模糊照片,将那迷迷糊糊的指印拍得像是坨红色鸟屎似的。
文章的作者就凭着这么一个拇指印,大胆假设大胆想象,猜测强.奸案的犯人王胜应该并非自然死亡,而是被这白色福特中的城市猎人杀害的。
接着,文章还写了一大长串关于城市猎人动机、身份的猜测,乃至他与警方的关系,为何能如此完美地掐准时间等等,甚至连当初佘锐等人跟踪卢苓韵而冲进酒店一事,都被文章添油加醋了一番,虽然都是些准确率接近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