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好像胖了。”任明卿拍拍自己的胸脯,跟庄墨汇报。
庄墨转开了目光。这个小家伙把胸口拍得红红白白的,不啻于嫩羊肉在火锅里往自己头上撒孜然。
“胖什么。”他刚捡到任明卿的时候,他175的个子,不到110斤,骨瘦如柴。好不容易养胖一丁点,又进了医院,一朝回到解放前。
“这个冬天你起码给我胖20斤。”庄墨给他下达指标。
“……那我长的都是肥膘。”任明卿淌水挨到他身边,戳了戳他的手臂,“你就都是精肉。”研究了半天,羡慕地望着他,“结实又有弹性,很精壮。”
“我也很久没打拳了。”庄墨无奈地抬头。他低头就看到水里若隐若现的小腰小腿,还有那什么。这个小讨债鬼怎么尽投怀送抱,他又不是柳下惠。
“我跟你比起来没有肌肉,你是怎么练的?”任明卿举起了手臂,让他摸摸。
庄墨的笑容渐渐消失。在任明卿“你给我诊断诊断”的期盼眼神中,礼节性地握住了他的臂膀。任明卿是真得瘦,他居然可以整个握住,不过他骨头蛮细的,摸上去也有几两肉。庄墨抄着他白生生的手臂,心想:如果现在把他扭过来按在墙壁上……
“你换香水了?”任明卿近距离跟庄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