噼里啪啦,他也噼里啪啦,打字速度比平时可要快上很多——最近,谭思的手速是一个月600字。他轻而易举地超越了自己,写了700字!伟大的胜利!
庄墨笑着摇摇头。他看看表,起身进厨房端饭:“吃饭了。”
谭思刚吃过饭,但一听开饭的声音,头一个窜了起来。
工作好累啊!还是先休息一下吧!
隔壁任明卿还在疯狂敲键盘。对于庄墨的传唤,他像是根本没听见,盯着屏幕顾自工作,一点反应都没有。
谭思觉得这小伙子挺可惜的,不但腿瘸了,耳朵也有点聋,残疾证都能领两本,好惨。他碰了碰任明卿的胳膊:“诶,吃饭了。”
任明卿的所有反应就是蹙了下眉,删除了一个错字,继续往下写。
谭思懵了,这是被魇住了吗?一蹬圈椅滑过去,用力摇了摇他的肩膀:“开饭了!你不是最喜欢吃饭的吗?!大白米饭哟!”实则在心里大喊:快给我停下!我没有写了你也不许写!
任明卿飞快地说了句“这段写完”,挣脱了他的钳制,再次把手放到了键盘上。
谭思目瞪口呆,求就似地望向庄墨。
庄墨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他又写疯了。”
他太了解任明卿了。任明卿写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