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时速近4000字是怎么来的?他在大剧情甚至重要细节上是不用动脑子的!最多关心关心遣词造句,前后文逻辑。他非常清楚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对整个故事胸有成竹,才能达到这个打字机的效果。
谭思见任明卿脸色一白,知道自己猜中了,满不在乎道:“我就从来不这样写。我认为这是对缪斯女神的亵渎。”
庄墨冷冷道:“可不是,好好一个系列写了十几本还没头没尾,最后拿’真人秀’这种烂理由敷衍了事。”
谭思不理睬他:“我觉得古往今来可以登顶的作家,都不是苦吟派。贾岛推敲二三十年,都不如李白喝醉了酒随意赋诗,对不对,小任同志?”
庄墨道:“是,诗是诗,两码事。”
可是任明卿终究是听进去了,吃饭的时候神思不定。他今天写得格外滞涩,修了三稿还不满意。后来他又花了两个小时调整故事结构,重新核定了情节点。最后他在9点钟才交稿,谭思早就在视听室里看了半天的动漫了。
庄墨把他们叫出来的时候,谭思胜券在握。他从任明卿脸上看到了犹豫不决、听天由命。作家对自己的作品心里自有B数,如果他觉得很好,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跟人分享。如果连他自己都觉得有问题,那保准是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