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懿见杨迩垂头丧气的样子,摇摇头,“美人虽好,不过是调剂,没必要为了谁要死要活的。”他挑眉看着杨迩,对发小的“堕落”鄙夷不已。
“论起容貌,那楼主倒是绝佳,还有今日的那个小姑娘,竟然生了一双金瞳。”
杨迩直起身,警惕地看向他:“你想做什么?你不会是……”
王懿笑道:“若是我将那楼主拿下,自然会给你多多的时间与洛晴相处,届时无论是思远还是那小姑娘,不都是手到擒来?世有丛林万亩,我何必枯守独木一根?”
杨迩皱眉,这明明是以往他们之间常见的论调,甚至是京城子弟中除了个别“异类”共有的想法,现在听来却不知为何格外刺耳。
散云他那么骄傲温柔的一个人,若是他真的有朝一日能与之双宿双栖,怎么忍心将他锁在笼子里,和一群莺莺燕燕争风?
若是旁人这样说也就罢了,他最多当做没听见,但是王懿是他多年好友,哪怕两人常常互损,但凡一人遇难,另一人哪怕把命豁上也要把人拉上来。因此杨迩组织了一下语言,道:“得一人心白首不离更好些?”
“王二,要是你老了也没真心人陪在身边,我可不陪你。”
近乎调侃与诅咒之间的论调,若是换一个人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