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找了这么好的爷们儿。”
    第三十一章 包办婚姻里没有爱情
    林新雨和林新竹的婚姻都是典型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虽然早就提倡婚恋自由了,但在八零初经济和文化还很落后的地方包办婚姻还是最常见的婚恋模式,反而自由恋爱在这个年代是有些不合时宜的。
    这个年代的泉水村一级周围的村子管自由恋爱叫做抓对象,带着些许贬义。
    林新月和林新竹的婚事都是父母包办的,在结婚之前她们和要成为自己丈夫的男人见过两回,第一回是相亲,第二回是订婚,无论相亲还是订婚,她们作为当事人反而一直处于被动状态。
    林新雨嫁的男人李元和性格比较懦弱,一直是个妈宝男,自然在这个年代还没有妈宝男这一说,如果没有婆婆干涉的情况下他们的感情还是恨和睦的,他们的感情是长期同床共枕形成的习惯,而非爱情的升华,包办婚姻里没有爱情。
    林新竹的丈夫王庆历性格比较豪爽,他有做厨师的手艺,吃商品粮,在新月和韩明远订婚之前王庆历绝对是林家最有本事的亲戚。
    新竹和王庆历的感情也很平淡,属于不温不火的类型。
    姐妹俩都不曾真正体会过爱情的滋味,所以她们很羡慕新月,不是羡慕新月找了一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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