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床上。”他过了一会又说,“喂,你觉不觉得你弟有点太黏你。”
迟钝如秦悦,都看出闫心对莫谨不正常的依赖。一开始他以为对方赖在他们班是为了多看漂亮的祝梦瑶几眼,但这个念头只出现过几次,因为对方也从没表达出对祝梦瑶的任何特殊,甚至有时候祝梦瑶邀请他们一起去喝咖啡,闫心还会拽着莫谨的袖子小声说他想吃别的。
他作为莫谨的同桌,跟闫心算是交流多的,但现在回想,内容也大多围绕着莫谨,闫心表面乖巧,套话技术一流,相比之下秦悦就太不能看:他从第一天见到闫心就好奇问对方跟莫谨的关系,直到现在居然还没打听出来。
“有点?”莫谨难得搭理他一下,重复那两个字。
“我又没有兄弟姐妹,我怎么知道。”秦悦不懂莫谨的态度,“反正我知道的几个当哥哥的,都挺嫌弃弟弟的。”
但闫心又跟他们不一样,闫心很秀气,唇红齿白,就像小姑娘那样,还扎了个小辫子,但说他娘倒也不至于,是一种介于清纯与诱惑之间的漂亮,是会让男生,也很难同性相斥的那种美。
而秦悦知道的那些讨人厌的弟弟,大多跟浑身泥巴,逃课打游戏的讨嫌形象脱不开干系。
“我是有点……”莫谨话说一半,又打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