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都充斥着为了炫耀而做的各种各样的无聊事。
幼稚是孩子的特权,无论事后如何因为羞耻想要把当时的自己杀死,当局者也总会庄而重之。
莫谨那时候,在班上也算是受欢迎的男孩子,他长相帅气,又拥有不符合年龄的成熟稳重,这样的人很轻易受到同性尊重,异性喜爱。
在那样的情况下,就有一个女生,在起哄中,央求他把自己的皮筋戴在自己的手腕上。
女生应该是班上十分受欢迎的女孩,莫谨当时还不了解这代表什么,当然也没打算答应。只是周围的人都在起哄,甚至有同班男生愤怒地表示,如果他不答应要把他揍一顿云云。
莫谨觉得很麻烦,于是说:可以哦。
记忆中,那还是有点可爱的,上面粘了兔子形状的塑料贴片的发带。
第二天他请了一天假,隔天再上学,手腕上的那根皮筋就不见了。女生当然会问他是怎么回事,莫谨应该是想了想,告诉她自己弄丢了。
分明还有别的花哨发带绑着长发的女生,却对着他空无一物的手腕大吵大嚷,最后哭得惹人注目,连老师都被招惹过来。
被责备的莫谨只是冷淡地旁观这一切,老师过来劝说,他就依着对方的要求跟女生道了歉。
知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