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狠了,喷了参朗一脸的口水。
明轩怒吼:“法语叫做baitehusi,我从波尔多带回来地!波尔多!不是玻璃国,你真的是有二十多万粉丝的网红吗,网红不是都很小资、很作、很讲究的吗?”
参朗被晃得头晕:“随便了,卖出去没?”
“没有。”
“脱手不?”
“干什么?”
“卖我呗?”
“你?”
“对。”
明轩愣住,嘲讽地笑了:“你是我亲弟,说实话,卖给你,不如卖给膝盖骨。我怕对不起那瓶酒的价值——你喝红酒,我又不是没见过,上次那瓶,你就跟喝葡萄汁儿似的,心疼死我了。说正经的,你有正经事没,没事咱哥儿俩就去喝点……”
参朗不乐意:“哎哥,你怎么损人呢,卖我怎么了?我很正经地在问你,到底卖不卖?”
明轩听他口气,不像开玩笑,压低声音确认道:“你,真的想要?”
“我要。”
“你对酒不是不讲究吗,能喝就行,你要干嘛?娶媳妇儿?摆酒席?送礼?订婚宴?”
“呃……差,差不多……说来话长……”
“那就长话短说。”
参朗脸红:“追,追求,那个,心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