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柚终于放心下来。
    客厅铺着漂亮柔软的地毯,装修得富丽堂皇。
    而且,这酒店看起来隔音还不错,地毯也很吸音,能减弱脚步声,若想半夜偷偷钻到商谙卧室,完全可以神不知鬼不觉。
    在原著中,游柚就是光脚踩在了这样的地毯上,摸着黑去了隔壁的卧室,爬上了商谙的床。这是他们感情升温的重要时刻,醉酒的游柚耍赖撒娇,虽然视线模糊,却认出了商谙的声音,哭着闹着要抱抱。
    身为狗血,此处必有误会。
    他醉了,便以为自己在梦里,不相信商叔叔真的这么高这么帅,真的会来接自己,想着既然是个美梦,那就放肆一回。
    而这种放肆,这种无所顾忌,却被商谙解读成了青春期的冲动,不理智的胡闹,甚至有点饥不择食。
    只因为在闹着非要亲近的时候,游柚喊出了那个在心底藏了很久很久,却从不敢对着电话那头亲口说出的亲昵称呼--不是商谙、不是叔叔,而是‘先生’。哪怕是在心底里,他也羞于将男朋友、老公、宝贝一类的称呼安在商叔叔头上,更觉得叫小名、昵称太过不尊敬,起外号更加无礼,便一直在心里念着先生,像是对另一半的称呼,又像是对需要仰视之人的敬称。
    可再饱含崇敬,再富有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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