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蹦蹦跳跳的跑了出来,人立而起拱起两只前抓,竖起耳朵向河边看去。
兔子不是人。
但它得喝水。
它的要求也不是很高,每天早上这时候跑到那块大石头旁,在小水洼里美美地喝上几口后,就回丛林中庆祝它又成功多活了一个晚上。
今天它要多喝几口。
因为昨天早上,它就看到有个人类坐在它喝水的那块大石头上,害的它一天都没喝水。
任何动物都有特定的喜欢,兔子就像蛇那样,从哪里去的,就从哪儿回来。
昨天从哪儿喝水,今天,后天——只要它活着,就会始终去那边喝水。
如果有危险阻挡它去老地方喝水时,它宁可渴一天,也不会冒险去别的地方去。
昨天它就渴一天了,今天估计还得渴一天。
无耻的人类。
昨天早上还是一个花姑娘坐在大石头上,今天却是一对男女在做那种事。
最让兔子感到纳闷的是,那个女人几次想逃走,都会被男人追上,再抓回去。
看到被抓回去的那个女人,被男人动作粗暴的扔在地上,趁她屈膝要爬起来时,却趁机抱住她的腰肢,兔子立即转身就跑。
人类不但无耻,而且还相当的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