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得上是门当户对。
这对男女的结合与其说是婚姻不如说是买卖——让两个思想狭隘的家庭双双满意的买卖。
既然是这样的家庭,那自然是抱着“必须养儿子传宗接代”的理念的,但很遗憾,男女双方的身体都有问题。
若这问题仅出在女方身上,这男的很可能就会找代孕、找小三、甚至会去找女方家里索赔并离婚;但问题出在男方身上,他们家就有不同的标准和应对策略了。
起初,这对夫妇也打算走法律规定的领养程序,然而,由于这两人各自都是从学生时代起就有了很多的不良记录,即使经济条件尚可,他们依然被领养机构拒之门外了。
当然,这并不是什么大事儿,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按规定走流程不行,“找人帮忙”就是了。
他们贿赂了一名地方领养办事处的负责人,对方表示,“虽然在明面上、根据你们的材料,我无法帮你们向上头递交申请,但我可以介绍别的路子给你们……等孩子到手了,我还可以帮你们搞定他的出生文件,只看档案他就跟你们亲生的一样;不过……这事儿要抽取一定的佣金,不便宜。”
能把这话撂下,就说明这名负责人已不是第一次操作这样的事了;他在联邦高层自然是有靠山的,要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