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
那是大约十五年前的事了,当时的雷蒙德还是一名初出茅庐的小律师。
虽然雷蒙德在校期间是非常优秀的尖子,但他毕竟出身平民家庭,没什么背景和人脉可以依靠,所以,踏上工作岗位之后,一切还是要从零开始。
他和其他尚无资历、也无钱无势的年轻律师一样,有两条路可以选:
第一条,去那些知名的大牌律所里当见习律师,一边做繁琐的文书工作、一边溜须拍马,等着有人提携他上位。
第二条,去法院挂个公辩律师的名额,同时自立门户,找个车库之类的便宜地方当办公室,一边处理法庭指派来的“烫手山芋”,一边祈祷自己可以靠某个能引起话题的大案一飞冲天。
雷蒙德不是那种甘于屈居人下的人,他的野心和抱负远不止是当一名成功的律师而已,他的自信和能力也都很强,因此,他自然是选了第二条路。
结果,在那条路上走了没多久,他就接到了一个非常棘手的案子……
案情其实很简单,一名姓格林的高中女生,因在学校里遭到霸凌和毒打,在自卫时,失手将一名霸凌她的女生的左耳打聋了。
那个霸凌女孩的家里比较有钱,通了很多路子来打这桩官司;而格林的家里很穷,只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