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儿的教养和将来婚事由原身这个姨母做主。江南崔家,不得干涉。
这婚事和教养一事,原就是崔盼儿的父母临终前写信嘱托。
崔盼儿的父亲原是想要将女儿许配给姜永宁,哪怕是做个侧室,表兄妹的情意在,又有亲姨母看护,也未必不好。
但崔盼儿的母亲是原身长姐,心中尽管知晓托付二妹妹和二妹夫,是最好的选择,可到底拗不过心中对二妹妹的一点子怨怼,不肯答应此事。崔盼儿的父亲就没有在信中写到这件事。
等到丈夫去世,崔盼儿的母亲终于想通,想要应诺此事时,她已经无法开口说话,托付女儿了。
原身和丈夫想着,既然崔盼儿的父母生前都未曾说起婚事许给姜家一事,大约是不想让崔盼儿做妾——毕竟,崔盼儿已然成了孤女,无父无母无兄无姐无亲无故,宗族待她险些视作抢夺钱财的仇人,这等情况下,要给姜永宁这个侯府世子做妻子显见是不可能的,至多是做个妾。
然时人有风骨,不愿女儿做妾,也是有的。
夫妻二人便未曾提起,只想着将崔盼儿好生养大,选个不会欺凌崔盼儿无娘家的规矩人家,将其嫁妆全都给崔盼儿,也算是对得起亲戚情分了。
只是原身到底疼爱自己的孩子,姜来烟年岁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