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心里想着,如今法律的最大惩治范围内,对不满14周岁的少年,最严重的惩罚是什么呢?
    等到想完,女警心中愕然,面上却不敢表露。
    法律滞后,信息时代发展迅猛,青少年犯罪提前化,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
    但这也无法改变一个事实——女警想到的,那三个伤害小姑娘的未成年,至多是被收容教养3年,最大的一个,那时才16岁,被放出来后,依旧是未成年。
    依旧是可以被法律原谅的年纪。
    他们还可以继续犯罪,被轻判或是免于处罚。
    女警心中顿时五味杂陈,心道,若是这母女两个愿意,这件事公开,推动立法就好了。
    可是……
    哪里舍得呢?
    别说这小姑娘的妈妈一定不舍得,就是她这个外人,也是不舍得谢芦花这件事被公开后,谢芦花可能受到的伤害。
    甚至是,这件事是发生在村子里的,女警别看工作没两年,见识可不少,是真的见过留守儿童受到侵犯,但碍于村子里的颜面和辈分,弄到最后,孩子的父母就只能打着“为孩子好”的名义,把这件事情给压了下去,跟对方索要一笔钱,带着孩子离开村子。
    这还算是好的,至少做父母的,还知道收了钱后,带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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