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着写自己的名字……
惨不忍睹……
她右手写出来的字,能在自华书社惊呆一众学子,这左手写的字若拿出去,大抵也是“惊呆”了吧……
太丑了。
丰哥儿写的肯定也比她好看。
“姑娘惯用右手,突然换了一边,肯定不适应,”念夏宽慰道,“有人练得多了,就左右手如顺畅得很。”
话音落下,念夏就看到她们姑娘走神了,连墨点落在纸上晕开了都不晓得。
念夏试探着唤道:“姑娘,姑娘?”
顾云锦这才回过神来:“我想到了些旁的。”
她是想起了蒋慕渊。
白云观遇见他时,蒋慕渊亦是右手有伤的。
顾云锦彼时没有看出来,还是念夏从寒雷那儿听了一嘴,她才晓得蒋慕渊的右手伤到了筋骨,很难养好,因而他学着用左手吃饭、写字、提剑。
她此刻只是暂时用不得右手,拿左手试试就是图个新鲜好玩,而蒋慕渊却是不得不做出改变。
从头练起,有多困难?
“练得多了”,说来轻巧四个字,真的做起来,又岂会是轻飘飘的?
可那是蒋慕渊的话,一定能坚持、也一定会做到吧。
这么一想,也不晓得是佩服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