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既往的报道着前两天的凶杀案。
苏蓉翻翻日期是前天的。
只是……
他似乎没有写过这篇报道吧?
可是为什么,署上了她的笔名。
如果是老板找人代写,细节方面是不可能做到这般的真是还原,况且就连文笔、手法、断句也是她惯用的。
不可能吧?
难道是她魔怔了?
难道住了医院连记忆都紊乱了?
见苍卿楠端着餐点过来,苏蓉便不再纠结,既然文章附上了她的笔名,老板按理是要发工钱的,所以不需要想这么多。
苏蓉挑选的位置的西北角上挂着电视,里面正在播放一则早间新闻,对面是食不言的苍卿楠,聊天系数太难,无奈她也只好将视线转向电视屏幕。
‘duang~’勺子掉进了碗里,溅起的汤水落在她衣袖上。
苍卿楠抬头见她失神的望着电视屏幕,他回头看过去,却不惊讶。
赵元被检查出患有精神疾病。
昨天他就知晓了。
按照《刑法》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由法定程序确认不负刑法责任。
法律是全面的,但是有时却只能借鉴参考,赵元无论是在寻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