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确实不介意被忘记,也不介意让女孩重新认识自己一次。初见太过潦草,仿佛已经是上辈子发生过的事情了。
    他们错过了,不是吗?
    医院的那天,自己原本是去医院疗伤,意外得知父亲就在楼上探望友人后立刻决定返程。手腕上的伤是他去直属营与营长“切磋”导致的,结果固然美好,但结果是万万不能让父亲知晓的。
    万万没想到的是,方言匆忙从医院离开的途中,撞见了乔乔。
    十五年的时间,足矣让稚童成长为年轻的军人,也足矣让知己成为陌路人。
    他在第一眼时,就认出了乔乔。即便女孩的冲天立起的羊角辫变成长长的麻花辫垂在腰际,即便
    乔乔蹲下去捡起苹果的时候,他一直在想,自己该与她“相认”吗?
    方言自付功业未成,距离自己的梦想刚刚踏出了第一步,但还没有真正迈入直属营的大门,甚至没有真正地扛过枪,打过仗。
    这是最好的时机吗?
    再者,乔乔可能会记起在自己四岁时,有过一面之缘的那个哭泣的小男孩,也可能记起那个幼稚可爱的吻,但她会怎么看待现在的自己呢?
    最好的结果,或许是在三言两语间,将对方当作老相识的朋友,有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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