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他们的初遇充满戏剧性,像是一场单纯为欲望而生的激情。但程敏不知道的是,她是见色起意,他却不完全是。
那天并不是他第一次见到她。在那天之前,他见过她两次。
第一次是在他陪母亲一同去参加的慈善拍卖会上。在过道里,她匆匆忙忙地从他身边走过,步履急促却不失条理。随着她的脚步飘扬起的墨绿色裙角偶然擦过他的指节,他蓦然回首,只见到她潇洒的背影。那一次,他并未把她的五官看得真切。
第二次是在她的工作地点,他陪着朋友去的。她那天碰巧穿了上次的那条裙子,在离他不远的角落里和下属交流。她夹在耳后的卷发掉下几缕,隐约遮住她素净的脸颊。可即便如此,他仍然一眼就认出她是上回那个行色匆匆的女人,并且在她再度走过他身旁的时候,记住了她的模样和她的声音。
他不是个相信一见钟情的人,对她也是一样的。
那时候,他不过是因这种巧合感到几分惊奇。
人这一生中,会碰见成千上万的人。碰见的多数人都不过是人生中的匆匆过客,人们会知道对方是和自己一样的人,但仅此而已。碰见他们,更像是碰见一群动态的符号,人们不会去在意过客的长相、身份、性格,甚至在多数情况下,根本不会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