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找的,要不闲着也是闲着。”金鱼儿无所谓的晃晃脑袋,饶是在胡同里待久了,举手投足还是那股娇滴滴的风情。他抄起风干的丝瓜瓤继续刷洗碗盘,刷着刷着忽然顿住手,收起胳膊支在膝盖上,轻轻叹了口气。
付闻歌看他眼里凝起一丝忧愁,问:“怎么了?”
金鱼儿苦笑着摇摇头:“想起我老爹当初死的时候,家里穷的连墙塌了都没钱修,只好拿块破席子一裹扔到乱坟岗里去喂狗……那些吃了死人肉的狗啊眼睛都是血红的,瞧见活人也流哈喇子,我吓得直往我哥身后躲……后来被讨债的卖去胡同里我才知道,有的人呐,比吃了死人肉的野狗还瘆人。”
心头一揪,付闻歌咽下嘴里的半颗干红枣,稍稍皱起眉头。被卖去八大胡同的孩子必然都有悲惨的经历,但亲耳听到仍是不免唏嘘。
“你那时多大?”
“八九岁吧,记不清了。”金鱼儿低下头,继续刷碗,“进去先伺候老鸨子,天天挨打,骨头被打软了就没胆逃了。”
“你逃过么?”
“逃过。我跟我哥是一起被卖进去的,他比我大几岁,进去就被押着接待客人了……有一天他趁老鸨子喝多了睡得跟死猪似的,拽着我从老鸨子那屋跳窗逃了。”金鱼儿说着,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