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后,一些音乐圈子中的经纪人开始渐渐注意到了这支年轻又拥有无限潜力的独立摇滚乐队。
但可能是他们出头时间太短的缘故。
一些真正厉害的家伙还在观望,而另一些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牛鬼蛇神,却抱着捡便宜的念头蜂拥而至。
这些人各式各样,既有一身西装,相貌堂堂的;也有穿着皮夹克,牛仔裤,吊儿郎当的……
但最相同的一点儿在于:他们都声称可以把行星乐队捧红。
如果真信他们的话……
那才是脑残呢!
这些人让乐队签的经纪人合同里总有一堆数不清的陷阱,或者说,那就是个卖身契。里头充满了巨额的抽成,漫长的年限,以及少得可怜的自由。
尽管他们信誓旦旦地许下承诺:只要签下合约,立刻就有什么快速渠道可以联系唱片公司,三天内就为乐队出唱片。
兰斯还是毫不犹豫地全部拒绝了。
这无疑是一个正确的决策。
当时,有另一支较为出名的小乐队难以抗拒出唱片的诱惑,签了合同,差不多不到一年时间,整支乐队就被糟蹋地再无任何前途可言。
所以,不管以后外人怎么想。
兰斯都才是行星乐队里那个绝对不可或缺的灵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