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在整个乐队中,看起来最活跃总惹麻烦的金发主唱,并不是那么爱找事。正常情况下,只要不惹他,他完全可以自己乖乖坐着喝啤酒,顶多骂几句脏话,超无害的。
反而看似高冷又沉稳的兰斯很不喜欢无聊,总想给自己找点儿挑战。
不过,他属于比较狡猾的类型。比如在创作方面,哪怕心里超级想玩一点儿创新,可心里也清楚地知道,一上来就搞事不行。
所以,他最早会写出自己都不怎么喜欢的作品,一方面是嘲讽草莓乐队,顺便哄哄主唱开心,一方面通篇都走得流行歌曲路线,借此来迎合市场;之后的,算是稍稍符合了乐队整体的风格,但其实还有一部分元素是在故意迎合大众,争取更多的青少年歌迷。
如今,到第三首单曲了。
对他来说,又可以再做一次改变了……
不改不行。
不改不好玩啊。
音乐不就是这样才有趣吗?
詹姆斯对这种想法是完全理解完全赞同的那种,并且,还会主动过去帮忙。
但埃布尔应该是完全是没办法理解这种想法。
他归根到底是个商人,而不是音乐家,第一个想法就是:“既然那么火,你就再搞个不行吗?非得搞什么[CrazyNe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