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邋邋遢遢。
这是一向讲究的兰斯最不喜欢的类型,目前为止,类似打扮却还能让他容忍的人只有詹姆斯。
不过,当演出开始的时候,他就再也不会去计较这位美国歌手的穿着打扮了。
虽然从同行竞争的立场来讲,他实在不想去多说这个人的现场有多么的不可思议。
但在看似嘈杂和混乱的现场,所有人都能感受到主唱由衷的真诚歌声。
那并非是浅薄无知的抱怨,而是对日常生活的真实到近乎残酷的反馈,内心中的痛苦、愤怒和挣扎全都赤裸裸地通过音乐展现出来,真实地就像是迎面给了人好几个耳光。
而且,因为痛苦得太真实,当他在演出的后半段,近乎自毁一般摔了吉他、推倒了音响、还砸了架子鼓,总之,疯狂地毁掉了舞台上所有一切能看到的器材时候……
兰斯难得地能够理解这种表现形式,并且毫无反感。
他甚至还走神地想了一下:“比起这种狂野的演出风格,吉米那次砸吉他的时候,简直像是小猫伸爪子把杯子推下桌子,一点儿都不吓人。”
虽然并不想承认。
但此刻,兰斯确实有一种落后于人的感觉,而这种感觉随后就让争强好胜的他陷入到了创作的痛苦瓶颈之中,暂时无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