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张某(男,16周岁)伙同胡某(男,18周岁)、李某(男,18周岁)、范某(男,18周岁)于20xx年x月x日晚18时左右在xx工地门口将受害人童某(女,15周岁)拦截,实施霸凌,以上四人对此事供认不讳。
    另外,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张某涉嫌参与一起网络暴力案件,相关不实言论被点击、浏览次数超过5000次,其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犯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现对四人进行以下处罚:
    张某作为主犯,策划实施校园霸凌,且涉及网络暴力,现依法拘留,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胡某、李某、范某只牵涉霸凌,情节较轻,且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踊跃举证,认错态度良好,依法予以批评教育。
    处理结果右下角跟着xx分局的落款和日期,并且加盖了公章。
    公告放出来没多久,#嘉市公安#就被刷上了热搜。
    评论区,奋斗了一天的颜狗们尽情狂欢:
    “jc叔叔[牛][啤酒],为@嘉市公安疯狂打call!”
    “就说吧,妹妹辣么好看,怎么可能霸凌?谢谢jc蜀黍还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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