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掌欢 > 第298节
乞儿。
    他已经很久没有吃饱过了,偶尔有好心人把残羹剩饭倒进他的破碗,夏日时甚至能闻到馊味。
    即便这样,他也会狼吞虎咽吃下。
    他看到过太多昨日还一起乞讨的乞儿,转日就成了冰凉的尸体,被人拖走扔到乱葬岗去。
    多吃东西才能活下去,才能长大,他不想被丢到乱葬岗,让野狗撕咬他的尸体。
    直到这日,他碗里多了一个肉馒头。
    白胖松软的肉馒头还冒着热气,是刚出锅的。
    那一刻,他就疯了。
    谁抢他的肉馒头,他就和谁拼命!
    后来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他想过很多次,倘若那日没有义父出现,他为了护住肉馒头被打死值得吗?
    那个答案从没改变过:当然值得。
    正是为了一个肉馒头拼命的那一次,他才意识到有些东西值得豁出性命去争取。
    脖子被掐住,呼吸越来越困难,而他还死死咬着抢他肉馒头的那个乞丐的胳膊不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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