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雨,长而密的睫毛垂落,俊秀的面庞闪现出一丝恶意至极的嘲讽,“因为你喜欢我啊。”
林铭诚的视线第一次长久地落在了自己结婚了二十年的妻子身上,依稀从她哭花的妆上看见还算清秀的五官。林铭诚想起来他过年回家的时候,偶然在去地里摘葱的时候,遇见穿着土气又旧的破棉袄,懂得手都僵了的董佳宁,红着脸低着头送给他一双她自己织的毛线手套。
董佳宁那时候嫩得跟一根葱一样,不知道在他们家菜地里等了多久,才偷偷摸摸地来送自己亲手织的手套给他。董佳宁送了东西,一句话也不敢多说,几乎是落荒而逃,好像后面有狗追一样跑了。
一个女孩子送男孩子自己亲手做的手套,只有一个意义。
林铭诚长相俊秀,家世在村子里又好,考上了京城的大学,人又斯文懂事,是村子里所有姑娘的梦中情人,所有有姑娘家父母最想要的女婿,对他表示好感的人犹如过江之卿,数不胜数。
他当时看了一眼那双黑色毛线织成的手套,手工粗糙,明显弄错了很多地方,也没有花纹,毛线还那么粗,随手带回家,当柴火烧了也行。可就在这个春节,他的父母第一次意料之中也是意料之外地向他催婚。
林铭诚当时已经工作,虽然住在租的房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