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郡盯着霍延看,面无表情的说:“我六岁的时候,你就把我接过来了。”
这么一说霍延就想起来了,那年他也才十七,可年仅六岁,又瘦又小的孟郡在他眼里,真就小的如同一只蚂蚁。
他单手就能给人拎起来,轻松的像提着二斤苹果。
乡下里有蓄水的缸,本来霍延是打算给人扔进去淹死。
可随即就是凄厉的哭声,还有奶声奶气的话语:“你这个大坏蛋!!!大坏蛋!!!!”
“我要放狗来咬死你!!!”
“来咬死你!!!”
看吧,不愧是霍家的孩子,是有一身硬骨头在身上的。
张嘴闭嘴就是要弄死你。
霍延还嘿一声的笑起来,把人提到眼前,才发现哭的直冒鼻涕泡。
到底还是个孩子。
那时没曾想这小杂碎会在他的身边长大,也好像也就是把孟郡接过来那年,他不再养马。
驯马有什么意思,摆弄这样的小杂碎才是真有趣。
再硬的骨头也挨不过一日又一日的鞭子,也如他所愿的,孟郡像条狗似的听话,把手伸过去,他都不敢躲一下。
这么想着,就在他头顶拍一拍,十分恶劣的,霍延像对待一条狗似的对待他。
非打即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