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说就王春发的长相的德行,原本无论如何都是配不上周汀兰的。
可人就是这样,依仗某些特长,很容易就能把对方牢牢抓在手里。
但在听过了周汀兰的描述后,我发现王春发这人其实并不是好色,而是贪财!
他之所以敢这么做,是因为想要从女人身上获得利益。
特别是钱对于周汀兰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如果能用钱栓柱一个男人,那可太简单了。
男女之间的感情讲的是:“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
可他们俩的这种‘廉价’关系,怎么可能久处不厌?
结果就是周汀兰厌倦了这样的日子,她又不想往前更进一步,毕竟她对田向南是有歉疚感的。
原本趁着还没有被捉奸在床,两人好聚好散、一别两宽,塞给王春发一笔钱,这事儿就这么到此为止是最好的结果。
只不过王春发可不这么想,他靠着自家的小吃店一个月才能挣多少?
有什么比拿捏着一张长期饭票更实在?
于是,王春发就想了个计划,先打感情牌留住周汀兰。
这时候天已经完全亮了,我看周汀兰神情呆滞,实在想不通,王春发和她之间究竟有什么感情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