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大概是写的人总是很随性的,有灵感了,给不给钱都会写,没灵感了,给多少钱也还是写不出来。
杰洛米如今就是这个状态,任凭威廉怎么摧,他的短篇依旧处在“未完成”的状态。
威廉也很执着,并不打算轻言放弃。各种花式催更,便这样开始了。杰洛米大概也是被烦的不行,或者真的有了灵感,最近打开电话,说他重拾短片,终于找到了头绪。威廉迫不及待的飞来了纽约,生怕杰洛米又坑下。灵感这种东西,稍纵即逝,必须催!催!催!
等威廉驱车到了约定地点时,杰洛米已经到了。
“抱歉,我来晚了。”虽然离约定时间其实还有五分钟,但让别人等,威廉终归是有些歉意的。
“没有,我也才来。”已经五十多的杰洛米,一举一动都还像是个孩子,“知道我刚刚我姑妈那里出来时,在附近的录音棚看到谁了吗?”
“谁?”
杰洛米一脸神神秘秘的,非要凑到威廉耳边才肯说:“约翰。列侬,和他那个讨厌的来自11区的太太。”
约翰。列侬是英国摇滚乐队披头士乐队的灵魂人物,1960年出道,十年间红遍全球。“不列颠入侵”,美国的媒体这样形容他和他的乐队。那是一整个时代的记忆,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