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不可能?我们的产品在那边没市场,所以才需要中间商给我们打市场对吧?如果我们已经有市场,已经家喻户晓还需要吗?不需要,反而是他们求我们。”
戴天明来了兴趣,毕竟是个商场上处于学习阶段的人:“怎么让我们的产品家喻户晓?”
“广告,让凌梦蕾和陈子弹代言。”
“额,他们会代言包子糕点之类?”
“我托他们帮忙就会,而且不要代言费。我们把代言费的成本平摊去每个产品里,同类产品比市场价低,我们和他们打价格战。”
“这样不赚钱。”戴天明想了想,“而且拉低的姿态很难长回来。”
段梦莹这时候道:“可以换换,比同类产品贵一倍。”
“啊?”戴天明更迷糊了,“这能卖出去?我们的产品原本就没有多大优势,这会搞乱我们这边的市场。”
“我的意思是放高姿态,比如你的产品和另一个公司的产品摆在一起,对方卖十块一包,你卖二十块,甚至三十块一包,顾客看在眼里会觉得你的产品很不值吧?但也会因为凌梦蕾和陈子弹代言而记住这个很贵的产品。等这些感觉深入到每一个需要购买产品的人心里以后,忽然价格降低下来,和同类型产品一个价格,你觉得这是什么效果?